县科经局2021年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来源: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录入:Gov153
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八五”普法的第一年。县科经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有关工作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根据科技经信工作实际,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的重要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以局长陈精华为组长,分管党组成员陈振雄为副组长的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求股室负责人员对本股室、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直接责任。形成依法行政整体工作有人领,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不断增强队伍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干部学法用法,特别是网上学法,促使干部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执政有关要求。健全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学法活动与实际工作的衔接,把局干部学法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实绩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工作人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执法素质。今年我局干部《法宣在线》学习平均分数近3000分,均超过了标准;《学习强国》学习积分最高的近5万分。
三是提升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以治安防范宣传、普法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反邪教宣传为重点内容,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安全防范和法治意识。特别是加强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成立了科经局无电信网络诈骗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科经局无电信网络诈骗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先后五次召开专题会和干部职工大会,安排部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局全体干部职工都签订了《远离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和《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安装并注册了国家反诈中心APP。
二、完善规章制度,营造依法行政的阳光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局党组会议等议事决策机制,按照《领导集体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各项要求,规范了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制度、议事程序、议事纪律,保证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规范了阳光决策程序。对凡涉及重要政策制定、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安排、重要事项的合同(协议)签订等的决定,均通过班子会集体讨论研究,充分征求有关部门以及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在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网等进行公告,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充分论证和接受公开监督。
二是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积极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依法治县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研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首长问责制,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一级一级抓落实”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局机关党组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
三、以普法宣传为抓手,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2021年,我局结合“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宪法日”“八五普法”等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自救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了全民安全意识。
一是突出升温造势。采取会议、电子屏滚动、微信、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单、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和方法进行广泛深度宣传。据统计,全年在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600余条,微信宣传信息800余条,发放各类相关宣传册、单400余份,悬挂、张贴各类宣传横幅和标语200余条,为科经系统全面开展平安建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突出安全预警。坚持每月一次对规上企业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摸,实行“零报告”制度。落实《企业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表》,每日由岗位向班组、班组向车间、车间向企业填报,每月由企业汇总向主管部门报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放张贴《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签订《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要求企业落实报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责任人名单,填写《安全隐患重大风险源清单》。2021年,规上企业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了全县工业经济平安稳定发展。
三是突出自我防范。在规模以上企业,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平安企业”创建宣传两项内容为宣传重点,提升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利用企业秘书机制,每个干部职工包保3到4家企业,深入企业发放张贴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单,与企业职工签订《远离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和《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帮助部分企业员工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四是突出平安创建。制定《“平安法治建设基层行”工作方案》,在规模以上企业和局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法治平安崇阳建设宣传工作。在企业张贴《平安法治崇阳建设倡议书》,拉挂标语横幅;在局机关开展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测评问卷活动,开展“平安家庭”“优秀平安家庭”评选活动;在驻点村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活动。
五是突出宪法宣传。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7日,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局党组中心组和局主题党日活动分别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股室负责人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等。
六是突出文明出行。配合交通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我局制定了交通文明劝导值班安排表,主要在碧云天酒店路口于交通峰值时进行文明交通劝导,共安排交通劝导值守人员56人次,配合交通部门在源头上有效预防与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四、推进科学化、民主化管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在推进科学化管理过程中,我局以人为本,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及其后备人员乃至全体工作人员的科学文化素养,建设并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更新认识理念和思维方式,提高遵循客观规律办事与科学决策的能力。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实行网络全方位公开。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分工、机构职能介绍、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等方面通过公示栏进行全方位公示;积极做好有关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积极宣传科学技术、信息化发展、工业经济运行情况、重要项目进展、重要政策解读等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所有信息公开均按照有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审核公示,做到全面、准确、及时。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所有涉及审批和经费使用项目,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接受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对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31号《关于整治废弃电线杆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先后4次组织召开了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负责人会议,确定了全县杂乱通信杆线的整治措施。并对桂花泉镇黄石路沿线7公里的通信线路开展整治工作。耗资8.6万元,对通信线路重新捆扎,拆除架空废旧光缆15.34Km,拆除废旧杆线3.76Km,更换吊线5.67Km,更换电杆31根,更换抱箍架65付,新增预留箍架63付。经验收合格,沿途群众非常满意,有力提升了群众平安建设的满意度。
三是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后,少数人员由于不理解有关政策,心理期望过高,一度采取上访等过激行为,局党组和有关单位一道,及时进行疏通调解。通过大量而细致的工作,使问题得到缓解。原县国资公司主管改制的建材开发公司经理邹大文,因不服法院民事判决、不服公安刑事拘留、无理要求返还无据车款及其他民间三角债务等问题,上访10年、进京22次。通过落实包保责任、跟踪稳控、专人盯防、思想沟通、约访下访、真情解困、生活帮扶等方式,现在情绪基本稳定;原县水泥厂职工、退伍军人刘德汉,因水泥厂改制没有落实养老保险金,一度上访,情绪激燥。经过多方协调,现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我们坚持及时收集、排摸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通过疏导、化解工作,使一些事态平息在萌芽阶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流法治机关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创新工作思路、方法研究不够,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仍然比较薄弱,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六、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及打算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管理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事务,依法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科学依法行政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崇阳工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平安法治环境。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质量。抓好本局职能方面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探索高效动作的行政审批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依法落实科学民主法治化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是继续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监管机制。认真接受相关部门监督,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强局机关行政内部的层级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加大对行政案件审查力度,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落实。